我在底層的生活:當專欄作家化身為女服務生
Nickel and Dimed:On (Not) Getting By in America
作者:芭芭拉.艾倫瑞克
原文作者:Barbara Ehrenreich
譯者:林家瑄
出版社:左岸文化
出版日期:2010年10月01日
這本書是美國專欄作家Barbara Ehrenreich化身底層工作者的經歷故事,包括三段經歷:在佛羅里達州身兼兩份服務生工作;在緬因州,周間當家事服務員,周末當老人安養院的餐廳服務員;在明尼蘇達州某間沃爾瑪分店裡的女裝部工作。
每個故事的細節各不相同,老闆不同、工作環境不同、遇到的工作夥伴性情各異,但有個貫穿三個故事的軸線:底層工作者即使身兼兩份工作,也無法維持自己生活最基本的開銷,工作無法幫他們增加財富,只是減緩他們債務增長的速度。
這本書的原文版出版於1999年,根據當時的調查指出,一個人要維持最基本的生活,工作的時薪必須在14美金以上,這不包括偶爾買一下非必需品、保險等等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財貨。然而Barbara的親身經歷告訴我們,這些底層工作時薪大約在6、7美金左右,所以底層工作者要嗎必須身兼兩份工作,要嗎必須有其他同住、且有收入的家人,分攤昂貴的房租。更不用說,這些底層工作對身體的傷害很大,Barbara以自身為例,即使她有長年運動的習慣,穿著還算舒適的運動鞋,這些工作對她而言,最後仍造成她的背痛或腳痛,使得她不得不服用止痛藥。所以這些底層勞工處在一種惡性循環下:工作,但工作賺的錢連支付房租、簡單的三餐都不夠,身體的傷害接踵而來,只能試著少吃、省錢買藥,然後身體更糟。他們即使有工作,三不五時還是得向社福機構尋求協助,希望有個地方住、有東西可吃。至於脫貧,幾乎不可能,他們無法存錢,就沒有本錢承擔換工作、中斷收入的風險,還有因為換工作必須付出的交通費用,或者搬遷時尋找房子的成本和房屋押金。
她同時指出經濟學最為重視的市場機制的荒謬之處。在明尼蘇達州,房屋市場確實反映市場機制的自我調節,缺房、房租節節高升,占去她收入的一半以上不說,她能找到短期出租已經是萬幸。但是勞動力市場,多少店貼著缺工徵人的廣告,她依舊只能找到時薪7美金的工作,勞動力的缺乏並沒有促使店家出更高的價,甚至在沃爾瑪,每天新人、舊人來來去去,這些提供底層工作的店家,根本不在乎人員的流動,只在乎取得廉價的勞動力。大多數的中產階級之所以生活還過得去,正是建立在這些廉價勞動力上:中產階級去平價賣場或平價商店消費,而這些店家之所以能夠提供平價商品,又同時獲取(大量)利潤的關鍵之一,即在於這些廉價勞力。另一個關鍵,同樣是廉價勞力--遠在異國生產線上的勞工。
而這樣的體系,台灣也一樣,只不過從大賣場、超商、餐飲店的地上經濟,延伸到路邊攤、菜市場裡的攤位。中產階級之所以可以過得還不錯,是服務勞動的成本低加上中國/東南亞製造的結果。不過就某方面而言,台灣人在家庭方面的觀念:家人有彼此照顧的責任,比起美國社會構成了一張比較有支持力道的保險網絡,當然,還是有人排除在這份保險之外。或許可以預期,美國約六成的人過的底層生活,台灣的比例可能會少一點,或者從事底層工作、但生活品質略略好一些。
希望哪一天,能看到台灣版的出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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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本書屬於田野調查誌,很多細節很精彩,尤其是人和人之間互動的心態和方式,不過不可能盡摘,以下是書中我特別想摘出的段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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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社會如此富足豐裕的時刻,即便有著種族、教育、健康及動機所帶來的一切優勢,一個人在經濟的最底層仍然必須掙扎求生。(p.15-16)
受過教育、擁有專業技能的中產階級人士,永遠不會讓自己歪歪倒倒地走向未來,也不會對任何突然跳出來的意外狀況毫無招架之力。我們永遠有計畫,或至少有某種預定清單,因為我們想知道每件事都在預期之內;在某種意義上來說,我們的生活已經預演過了。(p.71)
是我在這個地方變得苛刻起來,還是一連工作快九小時之後,一個人的正常反應就是如此?(p.214)
然後我突然醒悟到:那些把東西丟下讓我撿的人,多半自己就是媽媽。也就是說,我在工作時做的事,正是她們在家裡做的事:把玩具、衣服和其他雜七雜八的東西撿起來。所以對大多數來這裡購物的女人而言,購物最棒的地方就在於:她們可以表現得像乳臭未乾的小孩,不管購物車裡大嚷大叫的嬰兒,把東西四處亂丟,然後讓別人來撿。而如果衣服不是井然有序地排列在那裏,這麼做就一點也不好玩了(不是嗎?)。(p.225-226)
一股卑屈而失去天然本性的勞動力,只希望將來某一天能被納入公司的分紅計畫,而且只抱著這樣遙遠的夢想就滿足了。(p.237)
如果你賺的錢還不夠買一件沃爾瑪的衣服,而且還是一件有汙漬的清倉大拍賣商品,那一定有什麼地方不對勁。(p.231)
在從事這些工作的過程中,我曾遇到一些憤世嫉俗的人,以及很多學會將自己的精力善加分配的人,但我從來沒有遇到一個真正的懶惰蟲,更沒遇過藥物濫用者和小偷。相反地,我很驚訝甚至有時候難過地發現到,即便薪水微薄,得到的社會認同又如此少,許多人仍然以從事那些工作為榮。(p.267)
你說你之前在哪裡?做了什麼?在我們這個高度兩極化而不平等的社會裡,有某種詭異的光學特性,使得經濟地位高的人幾乎看不到窮人。然而窮然卻可以輕易地看到富人,比如在電視裡或雜誌封面上。富人很少看到窮人,即使他們確實在某些公共空間中瞥見到窮人,也很少明白自己看到的是什麼。(p.272)
但如今政府大幅收回他的「施捨」,結果數量龐大的窮人在沃爾瑪或溫蒂漢堡長時間辛苦工作,我們此時又怎麼看待他們?我們已經不能用否定和高高在上的態度看待她們,所以哪種態度才站得住腳?
罪惡感,你也許會小心翼翼地這麼想。我們應該有這樣的感受,對不對?但罪惡感根本不夠,我們真正該有的感受應該是羞愧,對我們如此依賴他人以過低薪資付出的勞力感到羞愧。當某個人為了一份養不活自己的薪資而工作時(例如她必須挨餓才能讓你能吃到更便宜而方便的食物),那麼她是為你做了極大的犧牲,她用自己的能力、健康和生命的一部份為代價,給你一分贈禮。社會讚許地稱這些人為「貧窮工作者」,實際上他們才是我們社會上的大慈善家。(p.278-27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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